做好团员的档案工作,可以使团组织对每个团员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,有利于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。
团员档案的构成内容有:入团志愿书、组织鉴定、团内奖励决定、团内处分的调查、本人检查和组织决定。
团员档案的保管期限:
1.超龄离团的团员档案材料,自离团之日起,保存3年后销毁。
2.受过团内处分的团员档案材料,从出团之日起,保存10年后销毁。
3.死亡、退团的团员档案,一般不再保存。
4.自选脱团的团员档案,保存3年后销毁。
5.凡属应销毁的团员档案,由上级团委负责登记,以备查考。
6.团员入党后,其档案材料交党委统一保管。